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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78----743 (唐同學)
留言時間 2011-12-26 15:42:08
標題 請教老師

留言內容

請問老師
有關五位百法
1心所法 所指的掉舉
2不定 悔 眠 尋 伺
以上的義理如何詮釋呢
 
留言者 「李志成」老師/2011空大佛學與人生駐版指導
留言時間 2011-12-28 09:03:06
標題 Re:請教老師

留言內容

同學好:

所問二題皆是出自唯識宗。首先要理解唯識宗將一切存在物區分為五類,各有細類,共100種,即所謂 「五位百法」。五位為:

1.心法(8):指在一切有為法中,「心」具有主動、主宰的支配力,是緣外境的精神主體,具有能分別的作用,是慮知的根本,所以心法又稱心王,有最尊、最勝的意思,因此排在首位。此即八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末那識、阿賴耶識)。
2.心所法(51):是隨著心法而起,為心王所擁有,並且和心王相應不離,如臣子附屬于君王一樣,所以排在心王後面,列為第二位。

3.色法(11):心王、心所是能變,色法是所變。色法自己不能變現,要藉心王、心所才能顯現五根六塵的影像,因此色法排列第三。

4. 心不相應法(24):是在心王、心所、色法的作用上,成立的假法。心不相應行法,是一種非物質、非心的法,這是在色、心、心所等法的作用上假立的名稱,所以離開色、心、心所,就無法作用,所以排列第四。

5.無為法(6):前面四種有為法滅盡不再生之後,所顯示出來的法,便是無為法,所以無為法排列第五。

細分請參看維基百科所列:

http://zh.wikipedia.org/zh-tw/%E4%BA%94%E4%BD%8D%E7%99%BE%E6%B3%95

你所提的問題,回答如下:

1.心所法又分為六類,其中的第五類,即「隨煩惱」,共有20種,「掉舉」便是其中一種。掉舉指的是心情浮動不安的精神作用。

2.心所法的第六類即「不定」,「不定」包括:悔、眠、尋、伺四種。

不定,不像其它五種心所具有決定性,既不遍於一切心或染心,也沒有善或惡的決定性,由於它相應的界地不定,所以稱不定地法。有悔、眠、尋、伺等四種。
1)悔:追悔已作或未作的事。例如:做了壞事而後悔,是善;但是做好事而後悔,則屬惡,因此沒有決定性。
2)眠:身心昏昧沉重的精神作用。適當的睡眠可恢復精力,屬善;然而耽嗜睡眠,是一種懶惰,屬惡,所以沒有決定性。
3) 尋:對事理粗略的思考作用。
4)伺:能細心伺察思惟諸法的精神作用。
尋、伺二法可以推度事理,但是如果持續過久,會使身心疲勞,正念旁落,所以是善是惡沒有一定。

 

留言者 「李志成」老師/2011空大佛學與人生駐版指導
留言時間 2011-11-13 02:10:21
標題 Re:請教老師,有關『漚和拘舍羅』

留言內容

「漚和」指的是在獲得般若(智慧)的一種方便手段。我上篇回答曾舉了男女情愛為例。依此例再說明一下。假設兩人談了五年戀愛, 然後分手。那一定會起引起很多痛苦,我們會這樣想,如果五年前妳說愛我是真的,那五年後妳說不愛我必然是假的;或者五年後妳說不愛我是真的,那五年前妳說愛我便是假的。因此,一般人執著為五年前的「有愛」或五年後的「無愛」,兩者間一定有一個真,一個假,這便是一般人的智慧,只看到「有」「無」的落差,便會因執著起了怨恨。但是,佛學告訴我們「緣起性空」,任何存在,包括情愛關係,本身是依於種種條件而產生,本身不會固定不變 (無自性),所以,其本性為「」,依條件來的事物或關係,也將依條件消失而轉化,所以,你說這愛是「有」,彿彷以為它永遠不變,卻忽視它因緣起而來,也會因緣起而去。若你說這愛是「無」,把它理解為從來就沒有發生,那五年的相處又是什麼,那個人實實在在就存在啊?所以,佛學說「」來否定「有」(有自性,有獨立存在不變的東西),但是不是否定有這個關係存在,這個關係不是虛無的,是有一定的存在狀態,是一種「有」,但不是不變的「有」,所以稱之為「假有」。所以如果有人認為兩人愛的關係自始自終都存在不變,便是執於「有」(沒有悟到「空」),反之,若有人認為這一切是無不存在,把它想成沒有這事發生就好,這便是執於「無」(不了解它必然是某種存在,即「假」(假有))。執於有無的人,便執於二端,而佛教是中道思想(中觀即不執二端),所以「空」、「假」、「中」是對同一件事的三種不同的說法,實則同一(三諦圓融)。所以,能不執二端,能如實觀看事物是依什麼條件而來,依什麼條件而去,使是「智慧」(般若),擁有此種智慧者便是「佛」(*是覺悟者非神論者)

那「漚和」的作用是什麼?

能觀空,而不執有無二端,對一般人來說,終究很難。

一般人總執於有。所以,一開始要以「空」來說理,恐怕一時難收功效,所以,因著眾生根器不同,有時可以「有」來說法,這便是「方便」的手段,也就是,當人來哭訴著他失戀了,他執著他有愛,而愛是不會變的。最好的回答,當然是讓理解愛不是固定不變,而是依條件而轉化,五前年因某種因緣,兩人關係近了,所以有愛,五年之間,各項條件都在轉變之中,若無法有更適合的條件來支持這個關係,當條件解消了,關係自然也不存在了。這便是讓他理解到「空」。

但是,由於五年不算短,有些人會一直捉著某個回憶片憶不放,一直糾纏在往事之中。所以,為了方便,也可以來說「有」,分析兩個人的情愛關係,以此來導出「空」,譬如回答:對,她是妳的女友,她愛過你,但是你理解她嗎?你會不會把她當成「女友」之後,就以為關係確定了,然後不像以往一般看顧她、關心她了嗎 …..。

這種以「有」來說「空」的方式便是「漚和」。但是「漚和」以「有」來入手,卻不能執於「有」,否則便走歪了,所以必須有正確的「智慧」來引導,所以,「般若」和「漚和」是密不可分,有了「漚和」,「般若」可以使用自在;有了「般若」,「漚和」才不會失了方向。

所以,「般若」是實智,而「漚和」是權智,兩者相輔相成。課本最後也依此,說明了大小乘施法的差別大乘學者不急於否定現有,依現有來證空,所以「不入空取證」,所以使用「漚和」作為觀空的手段。而小乘學者,一心想否定現存事物,所以「入空取證」,一直以空來證空,最終對現實生活有所捨離,一心求涅槃,不若大乘,立於現實生活,除求涅槃,也度眾生。

以下,附上一段僧肇在《肇論》上的解釋:

「漚和般若者,大慧之稱也。諸法實相,謂之般若;能不形證,漚和功也。適化眾生,謂之漚和;不染塵累,般若力也。然則般若之門觀空,漚和之門涉有。涉有未始迷虛,故常處有而不染。不厭有而觀空,故觀空而不證。是為一念之力,權慧具矣!一念之力,權慧具矣!好思,歷然可解。」

譯文如下:

「方便般若者,是大智慧之稱。可觀看各種存在的真實樣態,是般若的智慧。而能透過形象而不依形象而證得涅槃,乃是「漚和」之功。能因眾生不同而施以不同的教化,稱之為「漚和」;不會被外在事物所拖累,是般若智慧的效力。因此,般若是觀空之門徑,漚和是涉有之門徑。漚和雖涉有,卻未曾誤認為各種存在有其自性,故常處有而不為「有」所染。所以能不離有而觀空,故雖觀空,卻不入「空」來證明(以有來證空)。這些都是一念的效力,能具備變通(權)和智慧(慧)兩者的發用!仔細思考,便可以清楚理解這個道理。」

*佛學的核心思想-- 性空緣起或緣起性空(劉貴傑博士)

*佛經<<華嚴經義海百門>><佛出世>經文如是說: 如下

今佛出世,全以塵無自性,法界緣起,菩提涅槃。

 

 

留言者 10****231 (林**)
留言時間 2011-11-18 18:22:41
標題 極具思考力的作業題目

留言內容

這是我們的第二次作業,請各位同學參考看看!我可是花了二個星期才寫好的ㄛ.

一、請說明「十二因緣」的關聯,分析其與五蘊之間的關係?就現代人而言,身、心、靈三者之間的交互作用?及四聖諦苦、集、滅、道的對應關係。
二、何謂「八不」?其與自性法門有何關聯?
三、佛所說的各部經典中你最喜歡哪一部「經」?說明其中原因。(至少1000字以上)
四、「佛」意謂何者涵義?「人生」所指為何?具體說明二者之間的因果關係。(至少1000字以上)

 

留言者 「李志成」老師
留言時間 2011-12-12 17:38:19
標題 Re:常樂我淨?

留言內容

同學好:
常樂我淨在佛教不同時期的說法不同,在早期佛教稱為「四顛倒」,也就是四種謬誤觀點,但在晚期佛教則稱為「涅槃四德」,反倒成指稱「涅槃」境界的四種正面狀態。以下引用「佛光大辭典」和「中華百科全書」二種文獻有很好的說明。

以下引佛光大辭典所載:

常樂我淨
 (一)大乘涅槃與如來法身所具足之四德。又稱涅槃四德。達涅槃境界之覺悟為永遠不變之覺悟,謂之常;其境界無苦而安樂,謂之樂;自由自在,毫無拘束,謂之我;無煩惱之染污,謂之淨。〔北本涅槃經卷二十三、佛性論卷二〕(參閱「四德」1829)
 (二)凡夫不知一己與世界之真相本為無常、苦、無我、不淨,而生之四種謬誤見解。常,以為人將永遠存在;樂,以為人生是快樂的;我,以為有自由、自主、可掌握的主體之「我」;淨,以為身心是清淨的。此亦即四顛倒。故印度之早期佛教,為對治此四顛倒,而教之修習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等四念處。(參閱「四顛倒」1852) p4533
http://etext.fgs.org.tw/etext6/search-1-result.asp

以下引「中華百科全書」

常樂我淨
  印度的早期佛教,以為常、樂、我、淨是四種顛倒。因此,印度的早期佛教,教導人們應該修習四念處,它們是: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也就是說,早期的印度佛教以為,我人的肉體是污穢不淨的,因此,我人應該用「不淨觀」來對治我們對於肉體的執著;我人的情感(受)是不易滿足而苦楚的,因此應該用「苦觀」來對治我們對於情感的執著;我們的心識是變化無窮的,應該用「無常觀」來對治我們對於心識的執著;我們的身心並沒有永恆不變的東西(法),因此應該用「無我觀」來對治我們對於自我(Ātman),即「靈魂」的執著。
  印度的後期佛教徒,對這四種「顛倒」卻有不同的解釋。他們一反早期佛教的主張,以為世間應該有常、樂、我、淨的事物,叫做「涅槃」(即解脫煩惱)。早期的印度佛教,不從正面來說明「涅槃」詞,僅從反面消極地說它是「煩惱的止息」。後期的佛教卻進一步從正面,積極地說它其有常、樂、我、淨等「四德」(四種德性)。而大般涅槃經更說,涅槃具有八種特性,它們是:盡、善性、實、真、常、樂,我、淨。
  這些後期的佛教經典,還說到佛陀有兩種身體。一種是真身,名叫「法身佛」,它是常、樂、我、淨的;另一種是肉身,因為是示現給凡夫看的,所以是無常、無樂、無我(不自在)、不淨的。基於這種觀點,這些後期的佛教經典,認為印度的釋迦,只是肉身而不是法身,而釋迦也並沒有去逝,目前正在印度拘尸那城某一個地方沈思當中,因為他神通廣大,因此一般人的肉眼看不到他。
  還有一些後期的佛教經典,更帶著批判的口吻,直指早期佛教經典是錯誤的見解;例如「勝鬘經」就曾經說:「見諸行無常是斷見,非正見。」這意思是,把世間的一切事物(諸行)看成是不永恆的(無常),這是錯誤的見解(斷見)。
  很明顯地,後期佛教之所以主張世間存有常、樂,我、淨的事物,乃是受了印度傳統致派-婆羅門教的影響。婆羅門教以為,宇宙的創造原理-梵(Brahman),具有常、樂、我、淨的德性。後期的印度佛教,受到這些影響也提出涅槃、法身等的常、樂、我、淨說。

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_media/main-philosophy.asp?id=3947&lpage=1&c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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