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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晚上接下已經連五天上夜班的組長,年紀最大,我問他,明天早班年輕的保全員能夠接下早班嗎? 班表要回到原先軌道,我值12日的晚班呢? 他的回答!帶點無太確定性(事實是他掌握受傷保全的訊息),他要我看看已經修改好班表,接著駕車離去。5/12我回到正常的晚班班表,照正常的接班時間我到崗哨去,看起來他接哨正常,走路正常,聲音正常,
所有的肢體除了右手手掌上貼了一個白色繃帶外,一切正常,可以指揮交管,跟之前組長說得很嚴重,差很大:差一點住院,機車全毀。事實是機車還在騎還是原來那一台,肢體活動正常,完全看不出哪裡有不對勁! 口述和事實反差很大。
我的感覺向被耍著玩的菜鳥一樣,被老資深保全玩弄,最好他們保證之後都不要出事,否則.....
5/11日記錄:第二次的支援任務突如其來,毫無預警,5/10週六上午還慶幸膝蓋好了差不多了,終於可以好好休息了,萬萬沒想到,在第二天休假5/10週六的上午10點多被一通緊急電話給打破了,美好的周末想讓思緒回歸到正常真是遙不可及!原來是資深保全騎機車上班途中遇到車禍,組長的大夜班次日早上沒人接班,發生機車車禍的年輕保全員告訴組長無法接班的事實,怎麼辦!
- 資深組長三月因有上回百歲的老爸住院,要求我待命支援的成功案例,這次他又拿出用一次,這一次可沒有預先通知,虧他還知道我在哪,北投就那麼一丁大,二話不說!大約25分鐘的整裝準備後,抵達崗哨現場,先接下任務,讓他盡速僅快去休息,晚上他還要延續來讓我下哨。幸好沒有生命危險。
- 還5/12日因穿新鞋不諳鞋性又逢下雨與下坡路段,一下公車往下走沒幾步路離工作點不到100步遠,就這樣,滑一跤左膝受傷的關節(韌帶傷害及腫漲_出血)今天上午可以上下樓梯了。約2周的時間(左膝蓋的肌腱拉傷費時17天自4月25日開始),傷口癒合只剩傷疤尚未脫落,傷口破皮已經完全癒合。
- 5/4日記錄:今天是輪休的第2天,明天還有一天完整的全休,但剛好給滑一跤的左膝蓋一個恢復期,乖乖地坐著,盡量少走動!從4/25在上班途中不到200公尺處因當天下雨又加上第一次穿新鞋,就這樣聚在一起,滑了一跤,破皮流血加傷筋肉今天都第9天了,傷口面積已經縮小但傷到筋骨似乎較為緩慢,即使瘀青狀態大都散去,
但支撐的力道還是不足在上下樓梯特別明顯。
- 已經很久沒有出現較緩和的班表在四月底五月初出現,當然也是有典故的,資深保全的得意或刻意安排下的產物。
- 3晚班從4/30日晚上八點開始,連三晚之後罕見的出現連三休(5/3、5/4、5/5)到周一結束,接著5/6上午8點開始連三日班之後恢復作四休二的節奏
- 3晚3休3白-2休4晚2休
0421是當保全職務滿三個月,也就是過去較早年代所謂的試用三個月,
資深保全員出生在那樣的時代背景,所以保留這個試用期的概念,雖然這個年代據我所知,已經取銷所謂的試用期間,
現行法律規定...求職人員只要一經錄用就是正式人員無需試用,所以已經把早期試用三個期間這個陋習給取消了,但願我知道的訊息是對的,
若有錯誤,歡迎指正!以正視聽。
今天當保全滿三個月了,有二次長達五天的晚班工作。請千萬不要輕易嚐試,特別是高血壓或心血管疾病的中高年齡的人。
總計:累計工作時數為732小時,日班27天,324小時,晚班34天,408小時。
和資深保全員相差近10歲的組長間的緊張關係,昨天和今天他的情緒變化似乎已經恢復到正常值了。
壞掉很長的值班座椅昨天更新了,雖然是半舊的庫儲品,但經擦拭之後,座椅堪用且尺寸較大,比起舊座椅好上太多了,
他的情緒也許受到這個影響,難得講話不再尖酸苛薄般了,情緒看起來還不錯!說話語氣平穩,
我順利下哨不囉嗦!還催促趕快走,小巴幾分鐘之內抵達,我趕緊背起被包拎起小袋子快步往大門右前方走去,
哈哈!正好公車幾乎同時到達,just in time
其實省不了幾分鐘最多8分到10左右,因為走下,離山下只有的捷運站只有三站左右,但為省下更多體力,後選擇搭小公車下山。
備註:
曾被機構的主管之一當面指責缺乏保全應有的認知,找到英文的意思應該是指 Consciousness
Consciousness level 認知程度,或稱自覺性層級
> 至4月30日止,合計31天日班(372h),35天晚班(420h),總累積工作小時792小時。
詳細如下:A=日班,B=晚班,基本上是做四休二,輪班輪休,可以調班或等價時薪,但須事先協調彼此同意。
1月/4A3B
2月/8A10B
3月/9A12B
4月/10A10B
5月/11A9B 累計總時數1,032h
2.>
【勞資爭議處理管道】
.勞動部:0800-085-151
.各縣市政府勞工局
.循法律途徑提告求償
.《蘋果》爆料投訴專線:0809-012-555
3> 政府機構之委外保全若於值勤盤查時遇進入車輛出言恐嚇可向當地所屬轄區派出所備案,供日後察考。
依照目前的經驗顯示,以個人計程車或靠行的計程車駕駛居多,教具規模的無線電計程車則較罕見或極為少見。
所以,監視重點應放在這些小車行或個人計程車上,多注意他們的車輛動態。
4>
雇主將勞工勞保勞退薪資以多報少之法律責任
僅供參考資料來源: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3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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